民事诉讼哪一方负责举证
一、民事诉讼哪一方负责举证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原告作为提起诉讼的一方,通常需要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证明其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被告如果对原告的主张进行反驳或提出抗辩,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例如,在合同纠纷中,原告主张被告违约,就需要提供合同、被告违约的事实证据等;被告如果主张合同无效或存在免责事由,就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也会规定由某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中,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二、民事诉讼中谁负有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比如,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偿还借款,原告就需举证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及款项已交付的事实。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等。这些特殊情况是法律基于公平等考量作出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定。
三、民事诉讼中怎样确定举证责任方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比如,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偿还借款,那么原告需举证证明借款事实存在,像借条、转账记录等。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等。
总之,通常是谁提出积极主张,谁就负有举证责任,特殊情况则依据法律特别规定确定举证责任方。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至关重要。一般来说,“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原则。但在一些特殊情况
